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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史記》記載:秦二世元(前209)年七月,發閭左適戍漁陽,九百人屯大澤鄉。陳勝、吳廣皆次當行,為屯長。會天大雨,道不通,度已失期。失期,法皆斬。陳勝、吳廣乃謀曰:今亡亦死,舉大計亦死,等死,死國可乎?

文中說,陳勝、吳廣帶了九百戍卒赴漁陽(今北京密雲)報到,走到大澤(今安徽宿縣)時遇上大雨,誤了行程,而「失期,法皆斬」,因而決定起兵反秦。一般教科書中都這麼解說陳吳起兵的緣由。

事實真是這樣嗎?

1975年,湖北雲夢城關睡虎地墓出土了大批秦代竹簡,詳細記錄有當時秦國的法律及公文。

根據睡虎地秦簡中的《徭律》,御中發徵,乏弗行,貲二甲。失期三日到五日,誶;六日到旬,貲一盾;過旬,貲一甲。其得(也),及詣。水雨,除興。意思是說,發徵徭役而因故無法成行者,每人罰兩套甲冑。誤期三到五天的,罵一頓;六到十天的,罰一盾;超過十天的,罰一甲。遇到雨水延誤時,免除責罰。

秦自商鞅變法後,商鞅雖作法自斃身死而法不滅,秦人對各種法令規範多了然於心,無論陳吳或其他戍卒,不會不知道秦法明訂「水雨除興」,怎麼可能藉口大雨誤了行程而起兵呢?

秦始皇滅六國後立即廢封建改郡縣,全面推動秦法,同時急於大興土木,徭役頻仍,徙置富豪,重農抑商,難免引起各地民眾不滿。加以始皇死後趙高弄權,《史記》:陳勝曰:天下苦秦久矣。吾聞二世少子也,不當立,當立者乃公子扶蘇。扶蘇以數諫故,上使外將兵。今或聞無罪,二世殺之。百姓多聞其賢,未知其死也。這難道不是興兵起義更好的理由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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