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古以來,知名度最高的一塊玉應屬和氏璧。有關和氏璧的最早記載,見於東周末年的《韓非子》。

《韓非子·和氏第十三》記載,楚人卞和在楚地山中發現一塊外裹岩石的美玉,將之獻給楚厲王,但厲王認為和氏獻的只是石頭,以欺君罪名砍去和氏的左腳。厲王死後武王即位,和氏再度獻玉,武王命玉工鑑定後,仍斷定是一塊石頭,並砍了和氏的右腳。和氏帶著玉石回到楚山,痛哭了三日三夜。楚文王即位後派人詢問緣由。和氏說:「我不是為雙腳傷心,而是為了寶玉被認定為頑石,忠貞之士卻被認為是騙子而傷心啊。」於是文王派工匠除去外石,這才看到美玉。文王把這塊玉璧命名為和氏璧。

《新序》中也有類似的記載。

《史記》說,和氏璧一直是楚國國寶。在春秋戰國時代,諸侯國各有鎮國寶物,劉向《戰國策》說:周有砥厄,宋有結綠,梁有懸黎,楚有和璞。此四寶者,工之所失也,而為天下名器。其中,和璞即指和氏璧。

後來,楚威王把和氏璧賜給滅越有功的昭陽令尹。一次昭陽設宴招待門客時,取出和氏璧供賓客參觀,突然有人起鬨,趁亂偷走了和氏璧。昭陽的門客指認張儀是盜璧的人,令張儀遭到拷打訊問。後來張儀成為秦相國,曾為此向楚展開報復。但和氏璧自此下落不明。

之後,和氏璧輾轉到了趙國。《史記》記載,公元前3世紀時,和氏璧為趙惠文王所有。秦昭襄王得知後,於前283年派遣使者,要求以15座城池換取和氏璧。成語價值連城即由此而來。

趙國派藺相如為代表,攜和氏璧使秦。藺相如經過兩次試探後,斷定秦王想藉國力為後盾強取玉璧,並拒絕割讓城池給趙國。於是藺相如派人換裝攜璧回趙,同時憑藉在秦王王廷不卑不亢的表現平安返趙。這是成語完璧歸趙的來源。

不過,李斯在《諫逐客書》中說,今陛下致昆山之玉,有隨和之寶,指秦王已擁有隨侯珠與和氏璧兩件至寶。當時是秦王政十(前237)年。至於和氏璧何時與如何落入秦王手中,史無記載。

前221年秦滅六國,建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朝代後,《錄異記》說,秦始皇將和氏璧琢為受命璽,並由玉工孫壽刻上丞相李斯所寫「受命於天,既壽永昌」八個蟲鳥篆字。自此,和氏璧成為皇帝寶印和天授皇權象徵的傳國璽。六朝以後的記載中,大都認為秦始皇所用的御璽是用和氏璧琢成的。

但據《史記》記載,秦王政九年便刻出了御璽。再者,文獻中對秦的傳國玉璽有詳細記載,指明是用藍田玉製成的。清代以後,許多學者對和氏璧與傳國璽的關係提出質疑,乾隆也在《卞和獻玉說》中提出,和氏璧只是韓非子的一則寓言而已。

秦之後數百年間,擁有傳國璽成為被承認為正統帝國的條件之一,劉邦駐軍灞上時,子嬰獻出御璽,漢末御璽曾先後落入孫堅及袁術之手,回歸漢室後傳給魏晉及五胡十六國。隋亡後,蕭皇后將御璽帶往突厥,至唐太宗貞觀四年返國後才歸唐。五代天下大亂,御璽傳到後唐末帝李從珂,但在石敬瑭攻陷洛陽後,不知所終。

值得留意的是,在正史中,所有有關傳國璽的記載,都未提及和氏璧。

《明史》輿服志載,禮部尚書傅瀚說:「自秦始皇得藍田玉以為璽,漢以後傳用之。自是巧爭力取,謂得此乃足已受命,而不知受命以德,不以璽也。」亦即傳國玉璽是用藍田白玉打造,而非和氏璧。

專家指出,璧是古代用於禮天的環形器物,形制太薄,不可能琢為璽,否則很難用印。秦始皇將和氏璧琢為傳國璽的說法,殊不可信。

看來或許可以推測,和氏璧可能成為秦始皇的陪葬品,早就埋進秦始皇陵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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